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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薩爾王傳》與藏族文化圈

來源 : 《西藏研究》    作者 : 丹珠昂奔    發布時間 : 2018-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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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格薩爾的“困惑”

《格薩爾王傳》的族屬問題,是一個不大不小的禁區,許多人諱莫如深。假如將來真有什么“格薩爾學”產生的話,這一問題仍然會成為熱點,甚至會障礙這一學科的發展。因為:1、無疑格薩爾是世界史詩的一個高峰,這一高峰在世界文化中的地位是顯而易見的。我曾如此預言:“將來——在未來的一個遙遠世界,藏語甚至藏人或許會在這個星球上永遠消失,而格薩爾作為不朽的史詩還會有人傳頌。”2、格薩爾在不同民族中的廣泛傳播,實質上已成為那個民族的很重要的文學精華而存在,人民摯愛它,從感情上講,誰也不會承認格薩爾是他民族的文學,誠如今日的許多藏人將印度佛教和藏文化混為一體一樣。3、由于以上二原因的存在,格薩爾便有了一些令人困惑的名稱:蒙古族《格斯爾》、土族《格薩爾》、納西族《格薩爾》、裕固族《蓋瑟爾》等等。在這些貌似合理的名稱中,有著許多非科學的成分。統觀世界各大史詩的產生,沒有一部是多個民族“共同創造”的,它們都是緣于一個特定的民族,用同一民族的特定語言演唱。而格薩爾,怎么可能為許多個民族共同擁有?用一句通俗的話講,格薩爾只能有一個母親,他不可能同時在兩個母親或多個母親的子宮里誕生。一些學者也曾研究過格薩爾的所謂“同源異流”問題,終未揭示其奧秘。癥結何在?我以為除了某些感情障礙外,關鍵在于不了解藏族文化深厚、博大的歷史背景和內涵,以及藏族文化(尤其上藏傳佛教文化)的發展歷史。我們的學者也恰恰在這一點上使廣大的讀者陷于困惑之中。

每一種文化都有其特定的生存范圍,即所謂文化環境或文化圈。西方世界稱佛教為“東方文化的靈魂”,這種評價或許高了一些,但不能不說東方國家的不少民族中佛教的確起過或者仍然起著“靈魂”的作用,許多文化現象之根都可追溯到印度。因此,不確定文化范疇,我們的研究就會失去目標和針對性,也不可能獲得滿意而科學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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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藏族文化圈

我認為藏族文化存在著“藏屬民族文化圈”和“藏傳佛教文化圈”兩個文化圈。

藏屬民族文化圈是藉于藏屬民族這一概念的。在對史前歷史的研究中,我認為存在著藏屬民族。藏屬民族的文化內涵大體上是一樣的,它們屬于同一古人類,至少在五萬年以前就休養生息于青藏高原,進入石器文明后,由于西藏高原的不斷隆升,高原古氣候古環境的改變——由熱帶亞熱帶氣候逐漸變冷變干,古人類先后有過數次大的遷徙,進入青藏高原東部和南部,形成后來的羌、白、彝、納西等民族(請參閱拙著《西藏原始文化》)。藏屬民族文化圈以原始文化為形態特征,雖在民族形成后的不同的生存環境和漫長歷史歲月中,為不同的文化所感染,但其脈根可說同多于異,是當今世界非常寶貴的文化財富。

如此,有同志會問:那么,為什么你以上所談的藏屬民族中沒有《格薩爾王傳》?其實這并不矛盾。我在《部落戰爭與格薩爾王傳》一文中業已闡述了關于格薩爾起源于部落戰爭的觀點。國內外的不少研究者在對格薩爾的研究中,忽視了一個非常重要的概念,即英雄史詩大多反映的是父系氏族社會末期——原始民主制度逐漸為軍事首領的權力所替代,原始社會面臨崩潰的時期,其主人公無一不是軍事統帥。沒有這樣一個基本的歷史定點,我們對史詩的研究就失去了依托——盡管史詩無典型,但它不能沒有社會環境和思想文化基礎。而當這一特定歷史階段出現時,藏屬民族之格局已經形成,因此,無論此前的文化聯系如何緊密,此時分道揚鑣,各有其就,在新的系統中發展了。顯然,不能用其它藏屬民族中不見格薩爾來否定藏族中存在格薩爾。

經過藏族文化的第二階段苯教文化時期后,藏民族便進入藏文化的第三階段——漫長的藏傳佛教文化時代,從而逐步形成藏傳佛教文化圈。藏區第一座佛教寺廟桑耶寺的建立,標志著佛教真正立足吐蕃,第一個佛教教派寧瑪巴的出現,標志著藏傳佛教的雛形形成,格魯派和佛界泰斗宗喀巴的出現標志著藏傳佛教文化進入全面成熟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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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藏族文化的傳播

按照文化類型看,藏族文化曾兩度傳播:其一為藏屬民族文化的傳播,這一時期較遙遠,要牽扯繁雜的內容,我們且置之不論;其二為藏傳佛教文化的傳播。粗略觀之,藏傳佛教文化的傳播有三個時期:

第一,吐蕃王朝時期,尤其是赤松德贊和赤熱巴巾時代。當時,與吐蕃接壤的納西族地區已為吐蕃控制,并越過納西地區而用兵于白族地區;倘不議早期的淵源關系,納西族至少于此時受到藏文化的浸染。明清諸朝仍有藏族僧人在此地傳經授法,建立諸多藏傳佛教寺廟。土族和裕固族與納西族大致相仿,文化浸染尤甚,若土族果真為遼東半島遠入青海的吐谷渾后裔,與藏文化的接觸至少在公元7世紀松贊干布時代就開始了,松贊干布經略東方,即滅吐谷渾國,其遺民多為藏漢兩族同化。今日土族地區基本都有藏傳佛教寺廟,且經文均用藏文,由于和藏人雜居,土族人多學藏語、藏文,甚至一些歌曲也用藏語演唱。

第二,元代。吐蕃王朝崩潰后,曾經左右中亞命運的藏民族一蹶不振,小邦割據,不相統屬。蒙古軍隊入侵西藏,藏人已無力抵抗。雪域西藏很快納入元帝國版圖。但是即便是這種孱弱分散的狀況,也沒能消盡這個民族的特殊性——
(1)得天獨厚的高原環境和廣闊的疆域,任何勢力也無法在短期內改變、同化它;
(2)軍事的乏力和文化力量的強大恰好形成反比。同時蒙古王室為了控制、穩定西藏,而重用西藏僧人,藏族文化很快得到傳播。

元初噶瑪噶舉派僧人噶瑪拔希曾與蒙古王室接觸,深得信賴,1256年,噶瑪撥希二世及以后之四世都與元王室廣有接觸,并極力傳播藏傳佛教,直至元朝滅亡。當然,起主要作用的仍然是薩迦派系,曾有八思巴等14人充當帝師,為后世藏傳佛教導引蒙古地區的意識形態領域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第三,明清時期。藏傳佛教的鼎盛時期雖然不在明代,但從藏傳佛教文化向周邊民族的傳播來看,也是個重要時期。大約于公元1587年,崇信藏傳佛教的喀爾喀代表人物阿巴岱汗與第三世達賴喇嘛相會,賜達賴喇嘛為“大瓦齊爾巴尼汗”稱號,并于沙拉·阿吉爾嘎地方建著名的額爾德尼昭;后迎請藏傳佛教覺囊派高僧多羅那它(1575—1634)去蒙古傳教,一去便是二十年,歷阿巴岱、額列克、貢布三朝,深受蒙古王公貴戚和百姓的尊奉,稱之為“哲布尊丹巴”。多羅那它著有傳世宏文《印度佛教史》,于1634年圓寂于喀爾喀部,翌年貢布生一子,即認定為多羅那它的轉世,順之導出蒙古地區最大的活佛哲布尊丹巴系統。

1628年,篤信佛教、曾從西藏僧人受戒的林丹汗(1592—1634)攻占歸化城(今呼和浩特市),蒙古民族亦于此年完成藏文《甘珠爾》的蒙譯工程——藏傳佛教文化對蒙古民族的全面影響就此開始。

我們勿需從實例來逐一闡釋藏傳佛教對蒙古族的巨大影響,現在的蒙古族寺院里仍然以藏文誦經,無數的蒙古僧侶源遠不斷地到藏區寺院鉆研佛學,拉薩同樣是他們朝拜的無上圣地。寺廟、壁畫、羌姆等藝術無一不全面承襲,就連群眾的名字、某些地區的生活風俗幾乎與藏人無二。

《格薩爾王傳》的傳播依托于藏族佛教文化的傳播。換句話說,假如說我歸結的藏傳佛教文化圈這一概念還成立的話,《格薩爾王傳》的傳播完全是在這一文化圈之內,而不在其外。如果以民族劃分這一文化圈的范圍、可以說它囊括所有流傳《格薩爾王傳》的民族、地區和一部分不曾見到有格薩爾流傳的民族,分布于數個國度。

倘若我們要深究格薩爾在這些民族中傳播的原因,我想主要有以下幾點:
(1)鄰近的和共同的地域。處于鄰近地域和共同地域,這些民族往往在政治、經濟上有較多或較深刻的聯系。
(2)信仰藏傳佛教。由于藏傳佛教形成以后的藏族文化的傳播主要以藏傳佛教為內核,因而不論流傳到某民族中的是寧瑪巴、噶舉巴還是格魯巴,都是藏傳佛教教派。
(3)有悠久的文化聯系。政治聯系在以往的歷史中并不一定會形成文化聯系,而文化聯系是人群之間最為深刻的聯系。文化聯系即是人與人相互理解的橋梁,也是人與人相互影響的自然途徑,勿需強制進行。(4)文學是文化的一個組成部分,文化交流不可能摒棄文學而進行,相反文化交流中往往以文學為先導,因而,格薩爾的流傳便不再是令人困惑不解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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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從藏、蒙格薩爾的比較看格薩爾的民族歸屬

《格薩爾王傳》是一部史詩,要進行全面比較是比較困難的事,而且不一定會得到預期的效果。因之就有一如何比較的問題。我以為與其繁瑣地考證文字細節的異同,莫不如從以下幾方面進行比較:

之一,基本人物及其性格。從目前接觸到的藏、蒙格薩爾版本看,基本人物相同,比如,格薩爾(覺如)、珠牡、甲擦協嘎爾、晁同等,在蒙文《格斯爾》中也照樣存在;有些名字是音譯,如甲擦協嘎爾被譯為“扎薩希格爾”,珠牡被評為“茹格慕”或“茹格慕高娃”(“高娃”是“美麗”之意);有些則意譯,如“頓珠嘎爾保”(格薩爾在天界的名字),被譯為“威勒布圖格其”,“威勒”是“事業”之意,“布圖格其”是“成就者”之意,基本反映了藏文頓珠嘎爾保的意思。

貫穿史詩的雄獅大王格薩爾之名沒有變,即使再從蒙文譯為漢文,也只是將“薩”譯為“斯”,沒有多少變化。

文學的歷史是形象的歷史,當一形象塑造完成,便有其獨立性。盡管史詩無典型可言,史詩中的人物照樣具有各自的性格,如格薩爾雄強英武,智、善良,具神通,以打擊強梁,扶助弱小,保家衛國為已任;晁同的奸滑、幽默、軟骨頭,吃里扒外,陷害忠良等特點,在藏、蒙格薩爾中都是一致的。

之二,基本內容及其情節。倘若我們以目前藏區收集到和見到題目的200多部格薩爾與蒙文的格斯爾從文字和具體細節上尋求異同,實在是件難事,但是,對照一些章節,如:首部(藏文中之“天嶺卜籃”)中白梵天王的三兒子下凡人間、滅北方黑色斑斕魔虎、滅漢地魔妃、北地降魔、霍嶺大戰、地獄救母等內容和情節大致相似。

之三,藏、蒙格薩爾的表現形式基本是說唱體,盡管演唱曲目不同,演唱方式是一樣的。

藏、蒙格薩爾在人物、人物性格、基本內容和情節、基本表現手法上的這種契合是有歷史原因的:

被認為早于蒙文北京木刻版《格斯爾》的《諾木其哈敦本格斯爾》中附有一篇《達賴喇嘛與格斯爾可汗相會》的短文寫道:

烏尼可汗鐵虎年沙萊霍爾的正月初三日晚……達賴喇嘛與格斯爾可汗兩人相會。為普渡眾生,大發慈悲,所作此書(指《格斯爾》)虔誠至衷的諾木其哈敦得議,釋迦的比丘寶格本·額爾德尼·額力賀綽爾濟叩拜在宗喀巴腳下翻譯,灌頂固什喇嘛筆錄。①

——可知蒙文中早期的格薩爾并非僅從口頭流傳至蒙古境內而是有專人翻譯的。在《鄂爾多斯手抄本》同樣有這種記錄:“格薩爾(原文為斡勒·布圖格其)的這段歷史,于烏尼可汗鐵虎年正月初三日晚,達賴喇嘛……命從藏文譯成蒙文,釋迦的比丘宮布·額爾德尼·額力賀·綽爾濟,叩拜在法力無邊的宗喀巴腳下翻譯,并值此機會翻譯了很多經文典籍。……格薩爾這部書于大清國乾隆十二年(1747)孟夏初×××烏巴什抄畢”②其中所說的達賴為第三世達賴喇嘛索南嘉措(1543—1588),他在蒙古地區傳播藏傳佛教文化方面做出了巨大貢獻。扼要說有如下一些成就:

(1)達賴喇嘛系統的“達賴”一詞和轉世的確立起自于他。受俺達汗之邀,1578年5月三世達賴到達青海,俺達汗贈尊號“圣識一切瓦齊爾達喇達賴喇嘛”從此以后有了方“達賴”這一稱謂,并追認根敦朱巴
(1391—1474)和根敦嘉措(1475—1542)為第一、二世達賴。

(2)在蒙古境內廣傳藏傳佛教。從1584年自青海塔爾寺出發至1588年去世,三世達賴的最后歲月都是在蒙古地區度過,使蒙古群眾基本上都信奉了格魯巴,并改造了一些夫死妻殉、殺許多駝馬祭祀等習俗。

(3)在建立藏傳佛教寺廟、調停蒙古部落之間的戰爭中也做了不少工作。
專家認為“烏尼可汗鐵虎年”為“萬年皇帝”之鐵虎年,即公元1590年。距今恰好400年,從11世紀《米拉日巴道歌》,以及12—14世紀時史籍《柱下遺教》、《五部遺教》、《蓮花生傳》、《王統世系明鑒》中記有“格薩爾”的名稱、事跡等情況分析,此時的格薩爾不但在民間口頭流傳,而且也可能以文字形式廣為傳播。

由上分析可知,蒙文《格斯爾》是藏文《格薩爾》的翻譯作品,藏族長篇英雄史詩《格薩爾王傳》是隨著藏傳佛教文化的傳播而流入蒙古地區的。至于現在收集到的版本中蒙文《格斯爾》和藏文《格薩爾》有一些不相同的地方,我想其因有三:其一,作為民間口頭文學的《格薩爾王傳》,它本身處于不斷發展、創造、豐富的過程之中,不可能象作家文學那樣有確定的章節、情節、思想、人物和語言,別說在異民族中的流傳,就是同一民族中的同一說部也不可能有同一的語言,這可以由現在發現的數部《賽馬稱王》版本中得到引證。其二,“翻譯是再創造”,許多翻譯作品總是與翻譯者的學識等有關系,翻譯者本身也在進行增刪工作,因此,在今天我們尋找完整的《格薩爾王傳》的對譯作品是比較困難的。其三,根據民間文學作品的變異情況看,只要《格薩爾王傳》傳入蒙古境內以后還在流傳發展,就不會終止它的變異,誠如藏文中的《尸語故事》,當初從印度傳入藏土時不過十數篇,而現在我們見到的已經有數十篇,就是這個道理。

有的同志曾以格薩爾的文體的不同——部分民族中見有散文體格薩爾,而鑒定它的非藏人屬性,我認為同樣難以成立。曾實地調查過《格薩爾王傳》在土、裕固等民族中流傳狀況的王興先同志在《藏、土、裕固<格薩爾>比較研究》一文中說:藏族格薩爾是韻文為主、散文為副,韻散交錯而成的說唱本,“西部裕固族《蓋賽爾》基本上是用西部裕固語講說的散文體,間或出現幾句唱詞,所占比例極小。東部裕固族和土族《格薩爾》也是韻散相間的結合體,只是唱詞是藏語,解釋唱詞的本民族語是散文體,且所占比例比韻文大。……我在第二次調查時(1988年7月至12月)發現土族和東部裕固老藝人中也有全用散體講說的《格薩爾》。”這只是《格薩爾王傳》在語言上的演變過程,即開始時韻文部分用藏語講說梗概,再至全部脫離藏語而用本民族語演唱。語言的這種變化正好說明了藏民族的這部偉大的史詩他民族化的過程。從目前接觸到的資料看,“民族化”最為徹底的是蒙古族。因何蒙古族“民族化”的形式如此完善?我想主要有兩個原因:其一,這由與藏人雜處的蒙古民族接受藏傳佛教的徹底性所決定,接受某觀念越多則吸收其文化樣式越多。反言之,文化量決定著接受其觀念的程度。其二,文字在史詩演進過程中發揮了重要作用。盡管歷史沒有給我們留下多少這部宏偉史詩如何他民族化的見證資料,但我們不難推斷,蒙古族對格薩爾的接受或有民間的如同土、裕固諸族的用藏語演唱韻文部分,再用本民族語解釋散文部分的過程,而更重要的是上文所引用之三世達賴時的翻譯,從而一舉完成語言的民族化過程,在以后四百年的發展中形成蒙古傳格薩爾系統。其他民族或無本民族文字或沒有廣泛使用的本民族文字,因而難以實現這種“突變”。但是這一切并沒有改變格薩爾的藏民族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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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格薩爾王傳》之正名

現在許多人在提“格薩爾學”這個新詞兒,我想格薩爾作為一門學科是完全可以成立的。格薩爾的名稱至今仍然歧見紛呈,莫衷一是。在1989年首屆國際格薩爾學術討論會的口頭發言中,我已涉及此問題,在此重申我的觀點,因為不給格薩爾正名,我們的研究就會走許多彎路。

1、世界上不會存在眾多民族共同創造的史詩,因此作為史詩的格薩爾的族屬只有一個。——就象我在此文開篇列舉的那樣,現在許多民族都有格薩爾,當這些紛亂的名稱呈現在讀者面前的時候,他們會問:到底格薩爾是哪個民族的?因為,科學的建立需要劃分范圍,格薩爾的“多民族”性就說明這一學科已跨越多個民族,而這些民族甚至不屬于同一語族:——土族語屬阿爾泰語系蒙古語族;西部裕固語屬阿爾泰語系突厥語族;東部裕固語屬阿爾泰語系蒙古語族;納西語屬漢藏語系藏緬語族彝語文;普米語屬漢藏語系藏緬語族藏語支;蒙古語屬阿爾泰語系蒙古語族;藏語則屬漢藏語系藏緬語族。實際上這是對史詩的莫大違背,從語言學角度看,是件希奇而可笑的事。產生史詩的年代是在原始社會末期的軍事民主制度時期,這一時期各個民族的語言系統已經形成,進入創造文字階段,不可能出現連語族都不同的兩個民族或多個民族共同創造一部史詩。這如同一個孩子有多個有血緣關系的父親那樣不可思議。

因此,所謂蒙古族格薩爾、土族格薩爾、裕固族格薩爾、納西族格薩爾等都是一些不確切的概念,這些民族的格薩爾稱為蒙古傳格薩爾、土傳格薩爾、裕固傳格薩爾、納西傳格薩爾較為合適,如此不至于混淆概念。此種例子現成的便是印度佛教的流傳,以前稱藏族地區的佛教為“喇嘛教”,許多藏人不同意,后有許多種稱呼——“西藏佛教”、“藏族佛教”等這些概念的使用者并未詳究其然,實際名稱本身有掠美之嫌。我自從事研究工作的十多年中,一直使用“藏傳佛教”這一概念,關鍵是個“傳”字,“傳”字既包括肯定藏族地區的佛教自印度而來,并非藏人思想、文化、智慧之成就,言明其承襲性,也包括了佛教進入藏土以后藏人對它的發展和它業已形成的獨立個性。我曾在一次會議上說:我們的佛教史專家在使用名詞時盡量周到、明晰、準確一點,諸如“中國佛教史”、“西藏佛教史”或改為“漢傳佛教史”、“藏傳佛教史”更為合適。漢地有佛教、西藏有佛教,而漢地、西藏的佛教都是“舶來品”,我們如何堂而皇之地說“中國佛教”“西藏佛教”?佛教是產生于漢地和西藏的嗎?實際上這種提法沒有區別本與末、源與流的內在關系。至于所謂《格薩爾王傳》是“藏族和土族人民共有的”、“裕固族和藏族人民創作的”、“藏族人民和蒙古族人民共同創造的”種種光彩奪目的提法,實質上是一種毫無科學根據的口號。兩個不同語言的人連對活都非常困難,在遙遠的原始社會末葉,如何“共同創造”同一部史詩?我比較贊同蒙古族學者卻日勒扎布的觀點:“蒙藏格斯爾之間確實存在著淵源關系。而藏文《格薩爾》是源,蒙文《格斯爾》是流。換言之,蒙文《格斯爾》最初來源于藏文《格薩爾》”③

2、《格薩爾王傳》的稱謂除民族屬性方面的錯亂之外,還存在著名稱本身的錯亂,比如有稱格薩爾為“藏族神話長詩”、“傳奇”、“長詩”、“敘述長歌”的,也有稱“故事”、“傳說”的,有的甚至稱為“神話小說”。當然,根據近兩年的論文看,稱“史詩”、“長篇英雄史詩”的逐漸多起來。

概念和名稱之所以重要是因為它代表著事物的本質和內涵,因而“正名”歷來是件重要的事情。或許在使用這些概念時有的作者并沒能從準確性科學性上考慮、考察問題,但這些詞兒一旦進入需要科學規范的理論領域,便有許多牴牾。如神話、傳奇、長詩、長歌、故事、傳說、小說都各自有特定的內涵,是不能混同運用的。假如混同運用就抹煞了其體裁界線,尤其體裁本身是歷史的產物,承認了格薩爾是某種體裁,那么你就限定了你所討論的格薩爾存在的歷史年代,比如說格薩爾是長篇的詩體小說,那么就與藏族小說尤其是長篇小說的誕生有了關系,從目前我們接觸到的材料看,藏族的長篇小說發始于18世紀,那你所說的格薩爾產生的歲月也只能在18世紀左右或以后。在格薩爾研究中我們的一些專家們并未對一些重要概念進行審慎的運用,諸如說格薩爾是史詩,而討論史詩產生的年代時又說它產生于11世紀、13世紀,甚至17、18世紀,讓人莫名其妙;承認史詩,必須承認格薩爾產生的原始性——即史詩產生所不可超越的那個年代——原始社會行將崩潰階段的軍事民主制度時期;若說格薩爾產生于17、18世紀的階級社會中,那與史詩無涉,倘若再以“史詩”相稱,那只能是“關公戰秦瓊”置朝代于不顧了。

3、文學的不可取代性關鍵在于形象的不可取代性。唐吉柯德、阿Q等不朽的形象,雖然被無數國家的人民作為自己作品中的形象,進而創作出無數脫離原生環境的故事,但是人物形象(內在的和外在的)并不會更易,還屬于它們不朽的造主——偉大的西班牙作家塞萬提斯(1547—1616)和中國新文化的旗手魯迅(1886—1936)。格薩爾這一早就活躍于多個民族中的形象,仍然代表著當它走出雪域大地時的光彩照人的藏文化精神。

綜上所述,我以為為格薩爾如此正名較為合適,即“藏族說唱體長篇英雄史詩格薩爾王傳”,它包括了以下幾個內容:其一,它是藏民族的,肯定其民族歸屬;其二,這部史詩是說唱體形式,不是別的文學樣式;其三,它是長篇的;其四,它是英雄史詩。可簡稱為“藏族長篇英雄史詩格薩爾王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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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余話

藏族長篇英雄史詩格薩爾王傳這個源,有了蒙古傳、土傳、裕固傳、納西傳、普米傳、傈傈傳格薩爾這些流,這是藏族文化延伸、傳播的必然結果。但是我們必須看到,蒙古傳、土傳、裕固傳、納西傳、普米傳、傈傈傳格薩爾本身的不朽勉力——當格薩爾傳入這些民族之中以后,這些民族的人民從內容到形式對它的許多新的發展,實際上它已成為這些民族文化的一個重要的組成部分。同時,我想藏傳佛教文化圈的劃分和它與《格薩爾》的本質聯系,會對我們從宏觀上把握格薩爾起到良好的作用。

注釋
①②格日勒扎布:《格薩爾的最早版本考辨》,首屆格薩爾國際學術討論會論文(鉛印)。
③卻日勒扎布:《蒙文<格薩爾>人名淺析》,首屆格薩爾國際學術討論會論文(鉛印)。

(作者系原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副主任、藏學家)

編輯 : 仁增才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