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批準《林芝市民宿發展促進條例》
該《條例》于明年二月一日起施行
中國藏族網通訊 11月28日,西藏自治區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表決通過《林芝市民宿發展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該《條例》于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條例》廣泛征集農牧民、經營者、行業協會及基層干部等各方面意見,最終形成29條意見建議,聚焦民宿產業發展中的促進、規范、監管與服務核心環節予以規范。提出編制民宿產業發展專項規劃,統籌基礎設施與公共服務配套建設;明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可通過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在符合規劃前提下利用合法住宅發展民宿;建立民宿等級評定與區域品牌培育推廣機制;強化民宿經營、管理及文化傳承人才隊伍建設;優化民宿開辦涉及的證照辦理流程,推行便利化服務,特別是鼓勵民宿經營者與本地手工藝傳承人、非遺項目保護單位合作,提升文化內涵與品質。規范民宿建筑結構、消防、治安、食品、衛生、環境保護、服務收費等經營行為,設定明確標準與要求;明確民宿經營者安全保障義務,明文禁止組織、引導或放任住宿人員進入未開發、未開放區域進行探險旅游活動;建立跨部門聯合檢查、信用信息管理、行業自律規范及消費糾紛處理等多元監管機制。